研字〔2019〕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培养环节,创新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结合学位点合格评估专家意见,在校内外广泛调研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研究生院起草了《鲁东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和《鲁东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研读《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做好培养方案修订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主线,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学术学位以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专业学位以培养职业能力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优化知识结构,培养人文素养,突出本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重视国际化培养,构建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修订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和编写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明确编写执笔人(每个学科专业须由学科负责人作为执笔人),并将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院备案。
2.充分调研论证。各学位点应充分调研同类高校中具有较长研究生教育历史、相同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借鉴、吸收其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在考虑本学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3.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学术学位每个学科至少聘请2名国家学科评议组专家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业学位每个专业类别至少需聘请2名全国专业教指委专家及2名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外聘专家信息及评审意见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评阅表》(附件4)。
4.审议报送。各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审核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报送教育硕士教学中心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其他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直接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5.定稿及系统录入。研究生院组织两轮培养方案审核,最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形成方案终稿,并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6.编制教学大纲。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研究生院审核把关后,各学科执行新版方案。
三、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要求
完成时间
负责单位
1
成立培养方案修订组织机构、展开调研
1.各培养单位研读通知,了解修订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2.成立领导小组及编写小组;3.制定修订计划并展开调研。4.启动培养方案修订。
1.22
各培养单位
2
编制培养方案,提交方案初稿
1.形成培养方案初稿;2.邀请学科评议组专家审核把关,并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评阅表》;3.经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培养方案和评阅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
3.22
3
研究生院审核并反馈意见
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并反馈意见。
4.12
研究生院
4
培养方案修改,提交方案二稿
各培养单位组织编写小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培养方案二稿,并附修改说明,包括培养方案创新之处与特色所在。
4.22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形成方案终稿
研究生院将培养方案二稿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形成终稿。
5.17
6
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大纲模板新学期开学后发布)。
6.14
7
完成系统录入
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6.21
附件:
1.《鲁东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鲁东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4.《鲁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评阅表》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
6.《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上册、下册)
7.《鲁东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模板》
8.《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9.《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10.《2017/2018版培养方案》
11.《鲁东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12.《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明细表》
研字〔2019〕5号附件(附件5、6请到QQ群下载)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