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56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学期,研究生院组织各培养单位全面修订了我校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审议通过。之后,各培养单位又陆续对该版方案及标准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确定科学适用的终版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再次对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进行讨论,并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讨论时请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最新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文档(附件1、附件2),审核通过后,请培养单位填写《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修订明细表》(附件3)。
审核后的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须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连同修订明细表于9月15前报送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请qq传送。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9〕56号附件.rar
附件:
1-1.《鲁东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2.《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3.《鲁东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鲁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修订明细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