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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9〕58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1433号)《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校发〔2013〕16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师生互选人员

1.参加本次师生互选的研究生为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生)、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测试且交齐学费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2.参加本次师生互选的导师见《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1,QQ发给各学院)。

二、师生互选程序

1.研究生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导师信息(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主要教研成果、在研课题、指导要求等)。

2.学院通过组织师生见面会、座谈会、网络交流等适当形式,使师生充分了解对方情况。在研究生和导师进行沟通、达成互选意向后,研究生、导师填写《师生互选登记表》(附件2)。

3.师生互选其它工作程序按《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三、师生互选工作要求

1.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导师必须在本人所属学科专业(领域)范围内申请担任导师,不得跨学科专业(领域)申请。

2.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导师一般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3.对于学校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A1、A2、A3、A4)及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学院应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优先安排其选择研究生。

4.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提高其实践应用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双导师指导模式。每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导师选定后还必须配备一名校外兼职或合作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如第一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则第二导师必须为校内导师。第二导师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安排的第二导师需能切实协助第一导师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参与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参加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及专业实践等主要培养环节的工作。

5.在学校公布的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名单中,因故未参加本次师生互选,或本次师生互选没有学生选择的导师,所在学院需在《师生互选汇总表》中予以说明。

6.师生互选结束后,研究生必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本人的指导教师。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师生互选工作需在9月20日前完成。

2.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师生互选登记表》(附件2)、《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报送北区2号办公楼203室,《师生互选汇总表》电子文本qq传送。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9〕58号附件.rar

附件:1.《鲁东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名单》

2.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登记表

3-1.《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3-2.《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4-1.《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4-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

(以上两文件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