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8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质量,依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将2017级学术学位研究生、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教育硕士)、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预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中期检查
(一)时间安排
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1月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组织要求
1、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小组成员由3名以上(含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导师需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
2、各学院需按学科专业(领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登记表》(附件1),并于12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3、研究生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做出评价。
4、各学院召开论文中期检查会议,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内容、已取得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5、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进行检查,主要侧重于开题审核意见的落实、论文研究进度、内容、水平、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依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二条之规定,认真、慎重地做出中期检查处理意见。
6、论文中期检查后,各学院认真总结本次论文检查工作,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应根据检查小组的意见,对撰写中的论文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7、为保证学位论文检查质量,每位研究生的论文检查汇报(需用PPT 课件演示汇报)及专家评议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论文检查小组每天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数不得超过20人(研究生较多的学院,可分组进行)。
(三)其他
1、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必须及时办理论文延期检查手续,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申请延期登记表》(附件4),经本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无正当事由不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审、答辩、学位申请等工作将延期进行,延期时间为半年。
2、此前其他年级因故未参加论文中期检查并申请延期检查的研究生,可在本次进行论文检查。
3、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负有重要的引导和监管责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结合本次论文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精心指导,严格把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单独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工作可与论文中期检查同步进行,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请参照《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实施办法》执行。研究生需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5),学院对研究生进行考核,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期考核要对不合格者进行充分讨论,认真、慎重地做出结论,详细写明考核不合格原因,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2020年1月8日前,研究生将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研究生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录入指导教师意见,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录入信息的审核,具体操作程序参见《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录入工作明细表》(附件6)。请研究生教学秘书认真组织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
5. 学校下发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请学院组织研究生及时填写、审核中期考核、及中期检查相关内容。
(四)材料报送
1.论文中期检查开始前一周提交: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登记表》纸质版。
(2)《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申请延期登记表》纸质版;
2.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1月13日前)提交: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版;
(2)《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样表1份(按专业类型报送,复印件即可);
(3)论文中期检查照片电子版1张(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及参加中期检查的全体研究生,以“**学院研究生中期检查现场照片”命名),qq传送。
中期检查是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充分重视,防止形式主义,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9〕81号附件.rar
附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登记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
3.《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
4.《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申请延期登记表》
5.《鲁东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6.《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录入工作明细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