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9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11月,学校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76号)(附件1)。现因疫情影响,研究生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入实践基地集中实践,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现对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教育硕士以外)、201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予以调整,相关事宜如下:
一、调整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实践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实践基地改为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其他实践要求仍按原通知进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定在工作单位进行实践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践安排保持不变,由学院安排在实践基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其他实践要求仍按原通知进行。
3.对于无法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的研究生,待疫情结束后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实践单位,实践考核工作可适当推迟。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灵活安排实践活动,务必保证自身健康安全,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地区,研究生切勿外出实践。
2.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后须重新签订《鲁东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实习)承诺书》(附件2),并与实践单位指导教师签订《鲁东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聘任协议书》(附件3),协议书须加盖指导教师单位公章,学校将为校外指导教师发放一定劳务费。
3.培养单位工作秘书汇总实践单位信息,按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类填写《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信息汇总表》(附件4)。
4.附件2-4电子版于5月10前QQ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20〕9号附件.rar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76号)
2.鲁东大学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承诺书
3.鲁东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聘任协议书
4.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