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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及题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0〕40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是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确保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培养目标相一致,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关于继续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5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9]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题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全体在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论文选题。

二、核查要求

按照全国教指委指导意见,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严审论文题目,严防并杜绝各种选题问题。

1.不能“跨类型”: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能写学术型学位论文。尤其注意教材比较研究类论文,要看比较的结果是否针对基础教育问题的解决,避免写成学术型论文。

2.不能“越边界”: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写高等教育(包括高职)内容,要体现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目标。

学科教学各领域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中学学科专任教师;小学教育领域培养小学专任教师;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培养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任教师;教育管理领域培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3.不能“超范围”:论文题目必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领域一致。教育管理领域写学科教学内容、学科教学领域写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写心理健康教育等都是“超范围”。

4.不可“存疑”:论文题目要明确研究目标,不可出现“存疑论文”。

三、核查流程

1.培养单位自查:研究生填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核查表》(附件1),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论文选题核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填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题目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书面审核报告(含签章)。11月6日前,各单位将附件1-2纸质版及审核报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QQ传送。

2.教育硕士中心复核:教育硕士中心组织专家对论文选题情况进行复核,在附件2中填入复核意见,11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3.限期整改:对于存疑论文或选题与培养目标不符的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应组织研究生尽快整改,确保选题符合要求。

四、其他

全国教指委秘书处正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全国2019年授予学位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进行调研,并要求各院校自查正在开题或已经开题的论文选题,如果存在“超范围、越边界、跨类型”等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今后将通过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等多元化的质量保障体系对院校学位点授权进行调整,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认真开展核查,并组织导师学习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此次核查之后再出现此类问题的导师,学校将停止其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联系人:程月波; 电话:6672814

        研字〔2020〕40号附件.rar

附件: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核查表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题目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