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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1〕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以来,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题办法

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2),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于2021年6月7日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另附纸质版5份;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需提供Word版,另附纸质版5份;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需提供Word版,另附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4)各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另附纸质版2份;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1)项目申请书:按照“10451+鲁东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

(2)结题报告书:按照“10451+鲁东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

(3)结题汇总表:按照“10451+鲁东大学+学院+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4)支撑材料:按照“10451+鲁东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10451+鲁东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3.申报结题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qq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对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三)学校将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为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

(四)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课程、案例库项目:程月波;教研项目:马雯雯

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研字〔2021〕15号附件.rar

附件:1.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2.例说明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