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精神,我校组织了2021年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经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5项成果参评山东省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1项由校领导主持,现将评选推荐结果及校领导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一并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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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律强 电话:6681459。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