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服务国家基础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硕士培养质量,自2012年开始,我校拟对优秀生源给予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生源的界定
“优秀生源”仅限于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且目前从事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或学前教育的教师、教研员或管理工作者。
(一)国家级荣誉称号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等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选并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省级荣誉称号为“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级教学能手”、“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由省级主管部门评选出的荣誉称号。
(三)地市级荣誉称号限为“市级名师”、“市级名校长”、“市级优秀班主任”。
二、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 鲁东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优秀生源申请表
(二) 荣誉证书复印件(须由地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 上述材料必须于2013年1月11日前,特快专递或自行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 材料邮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研究生处。邮编:264025,电话:0535-6681458。
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优秀生源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公示。
(二)凡是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优惠政策不进行重复累加,如考生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只按照其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四)优秀生源在被录取后,应发挥其特长,为我校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点击下载鲁东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优秀生源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