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东 大 学
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15级研究生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你按下列要求做好入学报到准备工作:
1、新生须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鲁东大学研究生入校前婚育状况表(下载表格)》(无论已婚、未婚新生均须填写,签字盖章必须完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意向登记表》等材料于2015年9月1日(星期二)8:00-17:30来校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
2、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有关规定:①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鲁东大学。《户口迁移证》须打印,字迹清楚,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章须清晰),《户口迁移证》底部须用铅笔填写上本人身高及血型。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时须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B5纸复印)1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1份。新生户口一旦迁入我校,须到毕业时方可迁出,在学期间一律不得再迁出,请新生慎重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3、中共党员、共青团员须办理组织转移手续(山东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介绍到鲁东大学党委;山东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须先介绍到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再由烟台市委组织部介绍至鲁东大学党委)。
4、新生所持各种证件及《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上姓名、出生日期相符,且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5、新生须在8月20日前将第一学年学费及住宿费存入学校为本人实名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凭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修改密码。该卡将用于缴费、奖助学金发放、校园卡圈存等业务,请妥善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学校将委托建行统一代扣。缴费标准为:①学费6000元/学年·生;②住宿费1000元/学年·生(根据学校优惠政策,凡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的新生,减免第一学年住宿费,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此政策)。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自愿选择自带被褥或到校后购置。
6、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于报到前向本人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7、新生入学时须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用于办理有关证件),报到时须缴纳研究生公共课教材费250元(含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手册等费用,毕业时多退少补,教材费现场缴纳现金,无需存入银行卡中)。
8、新生凭我校发放的《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考生人事档案按时转到我校后方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如因考生人事档案未按时转到我校而影响助学金发放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新生可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赴校车费、食宿费、行李托运费等自理。
11、学校不安排接站,请新生自行乘3路、41路、52路、70路公交车或出租车到校。
12、报到地点:学校北区2号办公楼前广场 电话:(0535)6681458
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