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考生: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规定,请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本科生,于11月20日(周二)下午5:00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点击下载)和本人自考已通过科目成绩证明拍照后,发至whffhw_123@163.com,逾期未提供者,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