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申报,专家组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决定推荐公共管理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材料工程(工程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6个专业类别(领域)申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月13日。
如对以上拟推荐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报送地址: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联系电话:6654914。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