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
自评汇报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3〕93号
各省级重点学科及所在学院:
为做好我校“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现将学校自评汇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8:00
二、汇报地点:北区2号办公楼三楼312会议室。
三、有关说明:
(一)各学科汇报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学科自评情况,二是按照《评估量化表》指标体系的顺序,汇报学科建设情况。
(二)汇报要求有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可由所在学院院长汇报,也可由学院指定专人汇报。
(三)汇报顺序:英语语言文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
(四)各省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院长为学校自评小组评委,请准时参加。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