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库的通知
研字〔2015〕65号
各学院:
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设立了学科建设项目库。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设置
1.学位点建设项目库
学位点建设项目库分为“申报博士点项目库”、“申报一级学科硕士点项目库”和“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项目库”3个子库,为“十三五”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申报做好学科储备。
2.“筑峰”学科建设项目库
选取部分学科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进行强化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达到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引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
3.学科团队项目库
围绕学科“十三五”发展目标,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求,重点组建若干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科团队,促进学科水平的快速提升。
4.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库
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精神,重点建设研究生核心课程,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每年建设1-2门核心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在全面分析、论证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现状及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填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库《申请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申报单位2016-2018年项目自行排序表》,于10月8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处(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电子稿发送至xkjsxm@163.com。
2.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库,于10月12号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议,并提交学校。
3.学校10月中下旬组织项目库评审,正式确定建立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充分调研工作,认知论证,做好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预期绩效分析,明确申报项目库未来三年的资金安排、特别是2016年资金安排。
2.分析论证要有依据,数据要有可比性。避免校内不同学科之间的比较。
3.项目内容要具体,量化细化,做到目标可测量,避免模棱两可和主观臆断。
4.项目建设要重点突出,要突出项目支出范围、执行期限、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把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结转结余情况等作为关键内容纳入目标编制范围。
5.既要考虑学科发展的目标,又要考虑到学科发展的规律性及现状,避免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避免小而全和重复建设,同一项目不应出现在不同项目库里。
6.因时间紧张,请各学院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宋传广,电话:6654914(内线:64914)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