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
研字〔2015〕71号
各有关学院、各省级重点学科:
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1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期满评估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成效、发展水平及潜力;
(四)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创新;
(五)项目建设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六)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估验收范围、方式
(一)根据评估验收内容,依据项目建设规划和建设任务书,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各个项目建设与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按附件1的提纲要求,以学科为单位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自我评估验收,填写附件2和附件3,对每个建设项目打分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必要时对学院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送材料:
1.“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以学科为单位撰写,提纲见附件1)。
2.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终期评估验收表(见附件2)。
3.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见附件3)。
(二)各学院要根据《建设任务书》认真组织自评估工作,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数据和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直接按验收结果不合格处理。
(三)请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处(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电子版发送至QQ:165700784,或发送至xkjsxm@163.com。
联系人:宋传广,电话:6654914
附件:1.“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提纲
2.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表
3.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
4.评估验收时间表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19日
附表:
鲁东大学省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评估工作时间表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0月12日
召开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会,转发省评估文件
10月12日-26日
全面总结,填写终期评估《验收表》,撰写学科自评报告,收集有关支撑材料,并分类汇总。
各学院、学科
10月27日-11月6日
各学院、学科聘请专家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诊断、自评打分,填写评估验收《打分表》,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验收表》
11月9日前
将自评报告、《验收表》、《量化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送研究生处
10月13日前
学校召开评估验收汇报会。学院汇报五年来的学科建设情况(PPT汇报),学校组织专家听取学院汇报,并审核各省级重点学科的验收材料,进行评估打分
11月16日前
各学院根据验收汇报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验收表》,将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撰写学校终期评估验收报告
11月17日
学院报送《验收表》终稿
11月18日
学校终期评估报告定稿,学校行文
打印装订各学科验收评估材料
11月19日
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