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的通知
研字〔2016〕14号
各学院:
为落实《鲁东大学关于实施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的意见》(鲁大校发〔2016〕15号),现将申报学科建设支持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数量
学科建设支持计划分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简称“一流学科计划”)和特色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简称“特色学科计划”)两类,共建15个左右一级学科。“一流学科计划”建设5个,目标是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学科,达到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水平。“特色学科计划”分两批建设,第一批建设5-7个,目标是建设一批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凸显学校特色的学科,以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布局,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学科范围
1.“一流学科计划”面向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特色学科计划”面向学校所有一级学科。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建设实际进行申报,各学院限申报一个学科。
2.两类计划独立申报、独立评审。
(二)申报“一流学科计划”学科条件
1.具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大,研究生培养质量高。
2.学科基础条件较好,学术水平较高、学术声誉良好。具有4-6个稳定的研究方向,承担较多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价值的应用课题,科研经费充足;有一定数量的标志性成果和科研奖项;有较多的学科平台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设施。
3.拥有数量、质量相协调的稳定的学科团队。团队成员的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等分布较为合理,初步形成“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青年博士”的梯队结构。
4.学科在省内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
5.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建设措施具体,前期论证充分。
(三)申报“特色学科计划”学科条件
1.学科的人才培养与科研紧扣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2.学科有一定的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
3.学科具有发展前景,经过建设,近期能在省内形成优势与特色。
4.学科与学校学科布局紧密契合。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1.4月11日-25日,各学院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确定申报建设学科及类型,填报《鲁东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或《鲁东大学特色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并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学科论证,填写《鲁东大学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专家评议书》。
3.4月25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表》及《专家评议书》(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电子稿发送至:xkjsxm@163.com或QQ:165700784。
4.4月26日-28日,学科建设办公室整理汇总申报学科材料。
5.4月28日-5月10日,学校聘请校外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6.5月15日前,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提出评审意见。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推进委员会审议确定“一流学科计划”和“特色学科计划”学科名单及学科负责人名单,报学校批准。
7.5月20日前,入选学科与学校签订建设协议,提交建设计划,立项开展建设。
四、有关说明
实施学科建设支持计划是我校面向“十三五”,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未尽事宜,联系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宋传广,电话:6654914(内线:64914)。
研字〔2016〕14号附件下载
附件:1.《鲁东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
2.《鲁东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专家评议书》
3.《鲁东大学特色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
4.《鲁东大学特色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专家评议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