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会议部署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
为做好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促进学科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5月13日上午,学校在1号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参加评估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校长李清山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研究生院卢政副院长传达了全国第四次学科评估的工作精神,对我校参加评估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结合全国评估工作培训会内容,解读了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指标体系,对指导思想、参评范围、工作程序、材料搜集和时间节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分析了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随后,研究生院刘晓华院长对评估工作重要环节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他强调,学科评估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独立的水平评估,它还是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管理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评估的结果将会对未来高校及相关学科获取公共资源投入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事关学校办学声誉和未来发展。各学院和学科,除了高度重视没有别的选择,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充分展示各学科的实力。本次评估时间紧、任务重,各学科要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搜集、整理好相关数据和资料,务必按照时间节点紧锣密鼓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及时、高效、顺利完成。另外,他还通报了学校2016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意见,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点建设,将学位点动态调整、学科评估、学位点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促建,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学位点水平。
最后,李清山校长就参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学科评估的重要性。各学院要牢固确立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详细谋划学院学科发展,加强学科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凝练学科方向,加强优势学科突破,弥补学科建设短板,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工作,深入研究学科评估体系,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实事求是,准确填报,真实反映我校学科建设的特色与水平,为学校学科发展和学位点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第四轮学科评估(简称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是为了配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全面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有关精神、切实服务学科建设和社会需求而开展的,是一次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全国学科评估工作起始于2002年,一般每四至五年进行一轮,本轮评估,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等17个学科参加。参评学科于6月20日前完成评估材料提报工作。
按照评估要求,本次学科评估实行“绑定参评”,即同一学科门类中,本单位具有“博士一级”、“博士二级”或“硕士一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同时申请参评。此轮评估主要包括材料报送、材料核实、主观评价、结果统计与发布等四个环节。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人文(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社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理工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含统计学学科)、艺术学门类、建筑类学科、体育学学科共9大类。共设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方面。教育部学位中心按照“精确计算、淡化名次、聚类统计、多维发布”的原则对评估结果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