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77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部分信息佐证材料报送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136号)要求,需报送我校被抽查到的教育硕士导师的个人信息佐证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代表性校内导师:提供被抽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受聘证书、受聘文件、师生互选表等)以及工作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PDF文档,命名为“鲁东大学XX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导师姓名”(被抽查校内导师名单见附件1)
2.代表性校外导师:提供被抽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受聘证书、受聘文件、师生互选表等)以及工作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PDF文档,命名为“鲁东大学XX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导师姓名”(被抽查校外导师名单见附件2)
特别说明:提供的代表性导师证明材料中,一定要有能证明该导师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的报送:各相关学院填写《关于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部分信息佐证材料报送的说明》(见附件3),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电子版材料报送:所有佐证材料均为PDF格式,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165700784@qq.com或happyluzheng@126.com
附件:1.鲁东大学被抽查校内导师名单
2.鲁东大学被抽查校外导师名单
3.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部分信息佐证材料报送的说明
研字〔2016〕77号附件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