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工作

导师遴选

当前位置: 首页 >> 导师工作 >> 导师遴选 >> 正文

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1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6〕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咨询需求,做好论文评审、学科评估等有关工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在已有专家信息库的基础上,进行专家信息的更新和完善。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解决部分学科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并保证我校各学科在有关评审项目中的参与度,现对专家信息库进行更新,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送范围

1、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2、我校聘任的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合作导师);

3、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

二、报送内容

(一)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专家信息简况表》(附件1),该表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字以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二)各单位下载、填写《专家数据库》(dbf格式)(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完整的专家数据库,以“单位名称+专家数据库”命名。

三、材料填写说明

(一)专家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4)填写。二级学科信息及专业领域信息仅供本次专家库更新以及本单位学术评审使用。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

(二)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各单位须负责保密,研究生院和学位中心也承诺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

(三)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

(四)其他填写要求参见《专家信息简况表》的备注说明及专家数据库有关说明有关内容。

四、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简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和《专家数据库》(dbf格式)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qq传送)。

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各单位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

1、《专家信息简况表》

2、《专家数据库》(dbf格式)

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4、《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

研字〔2016〕59号附件 研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