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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9〕2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学校决定举办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培训

教育硕士导师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其他类型导师培训由各硕士点所在单位自行组织。

二、各单位培训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分管院长、专业领域负责人及研究生工作秘书等。

(二)培训内容:

1.校外专家专题报告:邀请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的校外专家作专题报告;

2.校内专家经验交流:校内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做经验交流,包括指导方法、指导技巧、指导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本单位新老导师经验交流;

4.结合本单位实际,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自学及测试

导师自学《研究生导师手册》(近期下发),了解上级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习内容,完成“研究生导师应知应会测试题”答题(答题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导师培训工作应于6月10日前完成,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导师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附件1)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将安排人员现场观摩各单位培训活动。

(二)导师培训工作完成后,请各单位将《导师培训活动汇总表》(附件2)、培训工作总结和影像资料(含录像、照片等)报研究生院,因故未参加培训的导师补充学习材料一并报送。

(三)参加导师培训是我校研究生导师上岗的必备条件,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参加培训,又没完成补充学习的,不得上岗指导研究生。

导师培训是我校加强研究生导师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培训使导师特别是新增导师能够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文件政策,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2814;李老师 联系电话:64914。

附件:

1.各单位导师培训方案

2.各单位导师培训活动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