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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充分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校2024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审美观念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历年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居于班级或专业前30%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服务性劳动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竞技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七)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获奖,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取得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审美观念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历年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居于班级或专业前50%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服务性劳动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竞技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应优先推荐。(需提供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录用证明)

(七)获得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的评选人数(详见附件12024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学院应提前将评选办法以多方式多途径向在校师生进行宣传,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须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公示3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组织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在“个人中心”下的“优秀毕业生”菜单内认真填写《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组织校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鲁东大学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操作流程见附件2确保相关内容无误、无错别字等后,点击提交学院进行审核提交,等待学校审核。

四)各学院要将评选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1、山东省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excel版各1份)

2、《鲁东大学2024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和excel版各1份);

3、学生历年成绩表原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4、评选工作报告签字盖章纸质版含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情况、评选办法、评选过程、拟推荐名单等内容

以上材料请于2023122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u1241@163.com,纸质版报送1号办公楼519。联系人:郑老师;电话:6681241。

(四)学生工作处将对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经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五)公示合格、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鲁东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四、工作要求

获评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如果离校前出现成绩不及格、结业、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2024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6672424;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电话:6010165;

学生工作处         电话:6681241,邮箱:ldu1241@163.com

附件:1.2024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名额分配表

2.校级优秀毕业生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3.山东省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鲁东大学2024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