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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7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的评选面向2022及以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面向2022及以前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具体参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

研究生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包括在省部级及以上体育、文艺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不含科研工作)时,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经研究生处审核,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可另行奖励。

2.延期毕业、本学年有休学记录本学年曾受到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均不得参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评优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附件3附件4);

3.各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及申请表(附件3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评优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公布获奖名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121117:00前,将学院汇总表(盖单位公章)及学生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院(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Lduyjsy@163.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郝召君  电话:6654914

附件

1.2022-2023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分配名额

2.《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3.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4.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5.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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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