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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2级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3〕77号

各有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我校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依据《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1〕40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的组织

1、各培养学院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填报附件1)。领导小组由培养学院负责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班主任)等组成。全面负责实践教学工作,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工作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组织、计划制订、检查、考核、总结、材料上报等。

2、研究生实践前,各培养学院需集中动员,加强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并要求参加实践的研究生签订《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承诺书》(附件2)。

3、研究生实践期间,各培养学院需加强研究生的跟踪管理,相关负责人需检查研究生实践工作进展,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研究生实践期间,学校也将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前往实践单位调研,检查、督促实践活动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对研究生考核评价的参考内容。

5、由于特殊原因而提出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的研究生,需填写《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实践单位接收函,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实践的内容及考核

1、各培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的内容,按各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研究生在实践期间需认真填写“实践计划”、“实践记录”、“实践登记”、“实践总结”等“实践手册”(附件5)要求的材料。

3、实践结束后,培养学院实践考核人员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依据《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暂行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实施细则”、“实践教学成绩评定参考标准”(附件7)等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三、实践时间安排及实践材料的保存、报送

1、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一般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安排,一般不少于3个月。

2、附件1-3各学院需在9月17日前按要求提交。

3、实践教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做好实践教学材料的整理、汇总、登记、装订、存档及材料的上报等工作。具体报送材料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5);参加实践研究生的部分照片,包括授课照片、实践动员会照片、实践总结会照片、实践单位座谈会照片等,每类照片报送1-3张,后三类照片一般应有文字说明,如“XX专业研究生实践动员会”。

实践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处203室,电子文本通过qq报送。

4、学院留存的实践考核材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三年),以备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之用。

附件:(请从qq群共享下载附件)

1.《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审核登记表》

2.《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承诺书》

3.《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申请审批表》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手册(按研究生类型编)》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按研究生类型)》

7.《实践教学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研字〔2013〕77号附件.rar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