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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日程安排(附件1)及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条件

已按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完成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科依托学院(3月20日-21日);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3),连同答辩申请材料于3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各学院提交的答辩申请材料,公布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名单(3月23日-24日)。

(三)写作规范

1.执行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学科专业,研究生论文写作须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1年3月修订)》(附件4)和《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2021年3月修订)》(附件5)的规定撰写论文。

2.已自行制定写作规范并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的学科专业(附件6),研究生须统一按照本学科专业的写作规范撰写论文(由所在学科专业公布)。已备案各学科专业写作规范如有修订,请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二、论文检测

本次学位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组织完成。

(一)检测范围及处理办法

检测范围为本次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需符合《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附件7)有关规定。

(二)首次检测(3月27日-28日)

研究生须将匿名送审稿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和pdf版)、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文本文档,即txt文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相关要求如下:①学位论文不得体现研究生本人、导师、学校信息;②学位论文电子文本中凡是由第三方软件或插件生成的图、表、公式等务必自行做好相应的技术处理,避免出现无法识别或乱码等问题;③论文word版以“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全称)”命名,如“2012110001_张三_文学院”,pdf版学号+姓名+学院名称(全称)命名,如2012110001张三文学院,论文摘要电子版(txt文件)以“学号+姓名+学院名称”命名,如“2012110001张三文学院”;④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建立学位论文文件夹和论文摘要文件夹连同《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首次检测申请汇总表》(附件8)分别报送;⑤检测通过的论文电子稿即为送审稿,不再返回修改。

(三)二次检测(3月29日)

首次检测未通过但符合二次检测条件的学位论文,可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二次检测,并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申请表》(见附件9),二检论文word版以“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全称)_二次检测”命名,如“2012110001_张三_文学院_二次检测”,pdf版以学号+姓名+学院名称+二次检测命名,如“2012110001张三文学院二次检测”,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txt文件)以“学号+姓名+学院名称+二次检测”命名,如“2012110001张三文学院二次检测”。

(四)注意事项:我校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学位论文进行提前检测(检测系统具有自动提示功能),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自行提前检测情况予以通报。请研究生集中精力进行论文写作,在提高学位论文的整体水平和学术价值上下工夫,研究生导师应对学位论文精心指导,严格把关。

三、论文评审

为全面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提升论文评审的公信力,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双盲匿名评审”。论文送审全部采用电子版形式,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导入评审系统(不受理任何理由的替换申请),评审前请各培养单位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申请汇总表》(附件10)。

关于论文选题非本领域问题:在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过程中,凡学位论文被评审专家指出论文选题非本领域问题的,评审一律不予通过;在答辩及学位申请过程中,凡答辩专家提出此类问题的,一律不予受理学位申请。请各学院、导师在论文选题、开题过程中,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几点要求

(一)因“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数据导入具有不可逆性,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保证报送学位论文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造成因提交材料不规范而导致系统无法送审评阅、影响正常答辩等后果;研究生学位论文如涉及保密信息,请在提交评审前做好脱密处理。

(二)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一定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要对其学位论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若在论文检测、送审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中发现学位申请者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的现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学位授予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签名必须手写。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下载、使用本通知的附件,不要沿用往年表格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马雯雯 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23〕7号附件.rar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

3.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信息汇总表

4.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1年3月修订)

5.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2021年3月修订)

6.自行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学科专业一览表

7.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8.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首次检测申请汇总表

9.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申请表

10.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