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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2〕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学校总体安排,我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已任期届满,现将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

(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学位授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学生工作处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学、研究人员组成。请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不含高等研究院)各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1人,并填报《鲁东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1)。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推荐名单,经学校研究批准,成立鲁东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单数),设主席1人,主席必须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院院长担任,委员由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熟悉学位管理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和负责学生事务的相关人员担任。

(二)请各相关学院研究确定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学院第五届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推荐名单》(附件2)。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报送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qq传送。

四、其他

(一)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凡涉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仍由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承担。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按时上报名单,确保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能顺利履行职责。

联系人:马雯雯,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研字〔2022〕37号附件.rar

附件:

1.鲁东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2.学院第五届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推荐名单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