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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3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4 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9年、2020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须参加本次结题。

(二)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

(三)应结题项目及可申请结题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结题办法

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须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上传佐证材料。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1。

2.在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书后2023713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提供申报原件PDF版,另附纸质版5份;

2)结题报告书:提供系统导出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另附纸质版5份;

3)结题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供附件3 Excel版,另附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均填写在同一表格中

4)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另附纸质版2份;

3.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1)项目申请书: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

2)结题报告书: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

3)结题汇总表:按照“学院+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4)佐证材料: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佐证材料”方式进行命名

4.申报结题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qq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5.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

(二)对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三)学校将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为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

(四)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

1.应结题项目及可申请结题项目一览表

2.项目结题报告书

3.结题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