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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及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基地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障。为确保我校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一)摸底阶段(510日前)

各单位对正在运行的基地进行摸排,重点核查协议签订及挂牌情况,提交已立项的基地协议pdf电子版,填写《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调查表》(附件1),将excel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走访调研(531日前)

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基地走访调研,结合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充分沟通,重点了解基地运行情况、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情况、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等。

(三)动态调整(6-7月)

1.对协议到期的实践基地,培养单位和基地合作方根据实际需要和合作成效,决定是否续签协议。协议到期还要继续共建基地的,双方要尽快续签协议,并将协议扫描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双方未续签协议的自动终止合作并取消基地资格。

2.对协议未到期的实践基地,要加强建设与管理。各培养单位建立与合作单位的常态交流和沟通机制,6月底之前开展基地自评估工作;学校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基地予以撤销基地称号。

3.申请建立新的实践基地。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可以申请增设新的实践基地,进一步提供和保障专业实践的条件。新增实践基地须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2号)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发挥育人实效。对于拟签订协议的教育硕士各领域实践基地,协议书接收甲方专业一栏须填写教育硕士,并按照校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全领域建设。

(四)建设规划与周期性考核

为拓宽与行业企业单位合作范围,提升共建人才培养平台层次,学校将按照校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四个梯次构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校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须具备充足的校外导师队伍,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除开展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外,双方已有实质性科研合作,有显著的合作成果,能满足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技术研发、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需求的实践基地,可申请升级为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校将资助部分建设经费。

学校拟对校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与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周期性考核,建立基本数据年报与周期性评估制度。各单位每年3月上报基地基本状态数据,学校每隔3年对基地实施存续评估,评估主要围绕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项目投入、合作成果、研究生培养成效等方面开展。评估通过者,进行新一轮为期3年的建设,评估不通过者,终止合作。学校将根据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情况确定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推荐名单。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按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http://www.grad.ldu.edu.cn/info/1050/2527.htm)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二、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

为全面深入了解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实践教学效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实践教学期间的跟踪管理,并于2023425日至531日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实践计划落实情况及专业实践记录完备情况等。各培养单位需对照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详细了解学生的实践教学安排及开展情况,对有关安排尚未达到实施细则基本要求的,培养单位应积极协商解决;对已经开展的工作应在《实践活动手册》中及时完备相关内容,并做好档案材料的留存工作(如教育硕士研究生独立讲授的6节课程,应保存授课视频,作为实践考核的必查材料)。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单位须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要目汇总表》(体例同附件2),53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QQ传送。学校将对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实践教学结束,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优秀率应控制在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的30%以内

三、工作总结

73日前,各培养单位结合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实践基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对学校基地建设的意见建议;学院对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与落实情况、实践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校内外导师参与指导实践工作情况、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方面。报告字数1500字左右,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QQ传送。

请各培养单位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加强与实践基地联系和沟通,发挥基地在专业学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在实践基地建设中,着力加强与合作单位在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指导、技术研发、学位论文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探索学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新机制,凝心聚力打造高水平开放协同育人平台,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

联系人:程月波; 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

1.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调查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要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