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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135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依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案例征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一)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二)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三)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申报及推荐

(一)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数额不限(原则上每名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申报不超过2篇),由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后,将申报材料排序报送研究生院。

(二)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0篇报送教指委。获得学校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ccc.chinadegrees.com.cn/)评审系统。通过教指委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需在2022216日前将教学案例一式3份、教学案例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word版)请通过qq传送。

联系人:程月波; 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研字〔2021〕35号.rar

附件:

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2.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3.教学案例汇总表

4.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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