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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1〕36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深入了解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现开展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实践计划落实、专业实践过程监管、专业实践记录完备等。

二、检查时间

11月5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了解学生在实践基地实习开展情况、《实践教学实施细则》执行等情况。以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为例,培养单位需对照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详细了解学生的实践教学安排及开展情况,对有关安排尚未达到实施细则基本要求的,培养单位应积极协商解决;对已经开展的工作应在《实习手册》中及时完备相关内容,并做好档案材料的留存工作(如教育硕士研究生独立讲授的6节课程,应保存授课视频,作为实践考核的必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摸清实践教学环节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实践教学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学院对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与落实情况;实践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校内外导师参与指导实践工作情况;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方面,字数1500字左右,同时提交《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实践教学中期检查要目汇总表》(体例同附件)。

五、其他

(一)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应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与实践基地联系和沟通,发挥基地在专业学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满足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实践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纸质版应于12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qq传送。

 

联系人:程月波; 联系电话: 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检查要目表.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