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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是负责管理和协调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拟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并管理相关经费。

(四)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管理。

(五)负责各类型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培养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毕业鉴定与审核、学历注册与证书发放等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管理及校学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督导、评估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十)负责已有学位授权点建设、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的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开展各种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生奖惩等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或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